流動WiFi「貨不對辦」 外遊無網用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5/01/15 11: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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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委會去年接獲29宗租借流動Wi-Fi裝置的投訴個案,大多涉及使用時發生操作問題。

消費者的投訴多涉及連接上網的訊號未如理想、上載及下載的速度緩慢、在沒有香港供應商提供技術支援及協助下,沒法使用流動數據服務,因而在通訊上「被困」外地。

其中一宗個案,一對夫婦前往關島旅遊,出發前向租借公司詢問可否在關島使用Wi-Fi裝置,職員回覆指關島屬於美國,應該沒有問題,但他們到關島後發現無法連接網絡。

公司其後回覆指服務不涵蓋關島,公司職員亦無確認過關島屬於覆蓋範圍,不會退款。

另一宗個案,一名女士在一間標榜可無限上網的公司,租借Wi-Fi裝置7天到印尼旅遊,到第四天發現無法瀏覽網頁,公司其後回覆指海外數據也受公平使用條款限制,數據超出上限後,速度會變慢。

投訴人認為公司的答覆與「無限上網」宣傳不符,返港後向消委會投訴,經調解後,公司最後退回3天的租金合共180元。

消委會呼籲消費者應格外注意,包括數據使用上限、公平使用條款、上載及下載速度、網絡覆蓋範圍和技術支援等。